作者: 时间:2016-05-24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本部门教职工中作好宣传工作,符合条件拟申报的教师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1:省教育厅2016年度“千”层次高层次创新人才名额分配表
附2: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申报清单
附3:“千”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书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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