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和主持本系工作并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负责系部行政、教育、教学、科研、成教工作。
三、负责制定本系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规划、计划,就全系的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进行研究、组织讨论并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四、领导系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照社会需求,从本系实际出发,领导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五、领导本系各专业学科与专业建设,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任务完成。
六、领导本系的科研和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工作。
七、领导本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
八、负责本教职工队伍建设,对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等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九、在党总支的统一部署下,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
十、负责领导、协调和督促教研室、实验室和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召集系务会议和有关会议。
十一、负责系部财务及产学研结合工作。
十二、带领教师开展校外培训、科研开发等创收性工作。
十三、支持和参与本系的招生、毕业分配、学生管理及系其他团体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十四、负责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
十五、配合组织人事处搞好新教师的引进工作。
十六、负责专业调整及新专业的申报。
十七、负责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聘任、考核。
十八、负责学生职业技能资格证的社会联系、培训、考核及获取证书。
十九、教育教学及科研等职责参照同职称教师岗位职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