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学〔2015〕95号
关于给予信息工程系2014级冉柳红等
25名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
2015年8月31日开学至今,信息工程系201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1班冉柳红累计旷课35节,莫琳发累计旷课36节,文刚累计旷课34节,张松累计旷课35节,马涛累计旷课36节,周真涛累计旷课36节,李伟伟累计旷课32节,张弛累计旷课30节。201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2班苟弛聘累计旷课30节,吴道文累计旷课32节,周述飞累计旷课34节,聂钲洋累计旷课36节,丁子涵累计旷课39课。201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3班康华才累计旷课30节,李光耀累计旷课30节。201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5班李加累计旷课36节,陈国柱累计旷课37节。2014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6班王帅磊累计旷课32节,罗宁宁累计旷课39节,宋清巷累计旷课37节。2014级北大青鸟定制3班杨东累计旷课36节,秦旭累计旷课38节,刘奇跃累计旷课37节,喻洪福累计旷课36节,廖玥累计旷课33节。
鉴于系部已经给予冉柳红等24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康华才因打架受到记过处分。根据《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5条和第26条规定,给予冉柳红、莫琳发、文刚、张松、马涛、周真涛、李伟伟、张弛、苟弛聘、吴道文、周述飞、聂钲洋、丁子涵、李光耀、李加、陈国柱、王帅磊、罗宁宁、宋清巷、杨东、秦旭、刘奇跃、喻洪福、廖玥24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康华才留校察看处分,处分期间取消所有评优评先及享有各级困难补助的资格。
2015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