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增强学生的文明意识,创造一个充满活力、温馨和睦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创新人才,使我院的学风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分标准(100分)
1、各宿舍必须在门后指定位置贴上值日表,表明班级、宿舍号、舍长及值日生安排(5分);
2、地面无积水,室内无存留垃圾、无异味,卫生间干净清洁(10分);
3、天花板、电灯及线路等无蜘蛛网及其它脏物(5分)
4、门上墙上无脚印、球印等污迹(10分);
5、不乱贴乱画(10分);
6、门窗玻璃明净,窗台干净无杂物(10分);
7、桌面干净,无积水、杂物,桌上、抽屉内物品摆放整齐(5分);
8、室内物品摆放整齐(10分);
9、床单、枕巾、被罩等干净(10分);
10、叠被、床单平整,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摆放整齐,床上无杂物(10分);
11、无私拉绳子,无挂衣服现象(雨天除外)(5分);
12、休息时间不大声喧哗、吵闹、打牌、开收音机等以影响别人休息(10分);
13、无点蜡烛的现象(5分);
14、寝室文化有特色的加10分;
15、本宿舍成员有打架行为者每人次扣5分;有辱骂别人现象的每人次扣2分;
16、未经批准晚归或夜不归宿的,晚归的每人次扣2分,夜不归宿的每人次扣10分;
17、损坏公物的扣2—10分/次。核实后并按学院损坏公物赔偿标准赔付;
若发生扣分的,扣完为止,有加分按累计加分。
二、检查评比办法
(一)检查办法
1、院学生会小组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平时例行检查,填表备查。
3、学院学风建设晚自习纪律、宿舍纪律及教室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全院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二)评比办法
院学生会的检查结果占20%,宿舍管理员的检查结果占50%,学院学风建设晚自习纪律、宿舍纪律及教室卫生检查小组的检查结果占30%。
学院学风建设晚自习纪律、宿舍纪律及教室卫生检查小组每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一次评比活动,将评比结果在全院进行公布,并作为各系年终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文明宿舍的评比
1、私拉电线,使用禁用的大功率电器;
2、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3、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
4、男女混住;
5、有燃器具使用或存放危险品的;
6、有推销商品行为的;
7、有打骚扰电话含乱拨110、120、119电话,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文明宿舍”的确定
1、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可评为 “文明宿舍”;
2、分数在60—89分的,视为“合格宿舍”;
3、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宿舍”。
四、奖惩办法:
1、荣获“文明宿舍”的宿舍奖励50元;
2、荣获“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可作为文明学生评比重要依据;
3、一学期内有两次确定为“不合格宿舍”的,其成员不能评为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与助学金考核挂钩;
4、对“不合格宿舍”的宿舍,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布,并限其整改;
5、学院值班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与“文明宿舍”不相符行为的,立即取消该称号。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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