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众号 ,作者陈曦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国有银行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氛围,公司治理和内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内部审计作为风险防控的“第三道防线”,是国有银行大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审对“关键人”的监督评价也被各级党委寄予更高的期望和要求。面对新时代内部审计发展新要求,当前形势怎么看、内审怎么办、工作怎么干,是需要每位内审人员深入思考并加以实践探索的重要问题。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握职责定位
新形势下,内部审计要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银行”对本专业有效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克服单纯业务观念和“对事不对人”的思维惯性,提升透过业务看政治的能力,自觉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配合协作,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对“关键人”“关键事”的穿透力和震慑力,深入揭示违规违纪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声音,为后续其他监督跟进提供“靶子”,为其他监督找准工作薄弱点、问题风险点、矛盾聚焦点提供信息支持,共同形成党管干部、遏制腐败的重要机制和监督合力。
二、履行使命担当,敢于动真碰硬
新时代呼唤新使命,新责任要有新担当。内审人员要增强风险责任意识、战略前瞻意识、监督联动意识和政策敏感意识,规范做好信息共享、沟通协商和协同配合等工作。在各项审计活动中,要对涉嫌违纪违法、严重失职、履职失范、主观故意、造成重大损失等不良影响或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对涉及范围广、损失严重、影响恶劣或存在重大风险疑点的事项保持敏感,紧密跟踪;要善于捕捉在党的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微腐败”“四风”问题,及时反映苗头性、倾向性的“活情况”。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才能履行好本组织党委赋予内部审计的职责使命。
三、强化系统观念,改进方式方法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内审人员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思维、做到统筹兼顾,用联系的方法观点,将机制、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关系等信息要素,从层次到结构、到整体地考察与把握,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以及逻辑与历史一致的系统研判,抓住事物的核心本质、重点目标、关键环节。要在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价等综合性审计项目中采用“审事评人”“人事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强“关键少数”履职监督,从决策执行产生的不当结果入手、从违法违规问题入手、从廉洁风险点入手,查找各级管理人员决策行为、管理行为、异常行为中的问题线索。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海量账户信息进行摸排,分析挖掘数据异动规律和潜在线索,发现关于控制账户、特定关系人的多条可疑线索,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有效发挥内审“专业+科技”的权力制约和反腐监督作用。
四、加强制度学习,提升专业技能
制度法规就是监督利剑。内审人员要首先加强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强对信贷、财务、新兴业务等金融腐败的易发领域、关键环节、作案手法、风险特征以及反腐政策要求和舞弊揭示技术的学习掌握,在业务讲授、案例分析、内部研讨、以审代训中,提升审计思维和审计技能。要以内审加快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加强工银图灵、图文识别、爬虫技术、机器学习等智慧审计技术的研究应用,在审计信息化水平提升中展现内审监督成效。
五、严格自省自律,守好原则底线
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内审人员律人先要律己,正身先要正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纪国法照镜正冠,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养成思想和行为上的“洁癖”,严格遵守内部审计纪律规定,维护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形象。要提升内部审计的审慎性、专业性,避免绩效冲动,严格把握制度规定,不能超越职责权限进行评价,不能对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作出评价;要在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作出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评价,提升内部审计的公信力和震慑力。
新形势对内部审计提升监督效力、发挥增值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内审人员在态度意识、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上深耕厚植、上下求索,与纪检监察、巡视巡查、专业监督同向发力、同向而行,共同铸就牢固、公正、坚决、有效的监督合力,形成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升金融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