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2023年课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发布《关于启动申报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2023年课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和资助额度
根据往年惯例,对年度课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教师可结合自身研究特长,从课题清单(见附件1)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我校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1项。
(二)截至2023年9月22日,如历年(自2016年起)国别和区域研究年度课题(规划课题)仍未结题(含2022年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课题。自2019年至2021年逾期结题者,按3年内不得申报的要求,不参与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上述研究人员如提交申报书,自动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次课题需要先提交一份纸质档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才能在网络平台进行申报,纸质档提交日期截止2023年9月15日。
(三)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通过的课题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详见《国别和区域研究课题申报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以下简称“使用手册”)。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2日24时,逾期系统关闭。
(二)《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3)须加盖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公章,并以PDF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无公章视为无效申报。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行政楼411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