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中心、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中职部、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夏秋攻势 确保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应助尽助”的通知》(黔教助发〔2018〕16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1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服务精准脱贫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7〕)144号)、《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黔教助发〔2017〕92号)和全省2018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布置会议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无障碍入学,对2016、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直接免除学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除学费的对象及金额
直接免除学费的对象是已享受2017-2018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2016、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2016、2017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在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时,直接免除其学费,免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二、免费后财政对学校的补助
根据文件规定,免学费所短缺的资金将由财政按照免学费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高职生学费补助3500元/生·年不再发放给学生。
三、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
对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2016、2017级老生,其2018-2019学年扶贫专项助学金为1000元/生·年,将通过银行按学期发放(500元/生.学期)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四、认真核查农村贫困学生获得资助情况,确保应助尽助
(一)对在2017-2018学年资助工作完成后,经扶贫部门识别新认定的农村贫困学生
对在2017-2018学年资助工作完成后,经扶贫部门识别新认定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要纳入下一学年(即2018-2019学年)进行资助。各系务必要认真逐一排查2016、2017级老生中,是否存在经扶贫部门识别新认定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学生于2018年9月12日16:00前,填写并向系部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空白纸质表由系部提供,学生向系部领取,学生也可自行打印填写)进行申报(不需要其他资料)。
2.经扶贫部门识别新认定的教育精准扶贫农村建档立卡的2016、2017级高职老生,填写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后,暂不交2018-2019学年学费,学院财务暂不收取其学费,待统一按省的要求上报审核,再确定是否资助。
(二)对在2017-2018学年资助截止时间以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
1.对在2017-2018学年资助截止时间以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填写并向系部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进行补充申报(不需要其他资料)。各系要查明具体原因并在《贵州省新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的备注栏进行备注说明(见附件2),
2.对在2017-2018学年资助截止时间以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于2018年9月12日16:00前,填写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后,暂不交2018-2019学年学费,学院财务暂不收取其学费。待上报教育厅审核回复是否下达资助资金,如安排下达资金兑现资助,补充登记学生可以不缴纳学费;如未下达资金兑现资助,补充登记的高职老生则应及时足额补缴纳学费,请各系部做好因各种原因造成没有获得资助的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高职老生的补充申报登记和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系部
各系部根据学生提交的《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请表》,重点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州市)、县(市区)、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后准确填写《贵州省新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于9月14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各系审核汇总表后,进行初审汇总,并于9月18日下午16:00前报财务处。
同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
(五)财务处
财务处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审核汇总表,办理直接免学费手续。
五、资助资格认定与学费补交
学院将按文件要求和程序,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对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资格进行认定,如通过省扶贫办认定,不再交2018-2019年学费;如不通过省扶贫办认定,则应及时足额补交2018-2019年学费。
六、工作要求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职部、财务处、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熟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教育精准扶贫免学费工作时间紧,各系、各班级要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到位,通知到人,确保教育精准扶贫高职生直接免除学费不落一人。
(三)各系、各班级要认真受理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咨询和申请,并耐心进行解答。学生入学报到期间,各系部要开设“绿色通道”席,现场解答学生的疑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工作过程中,注意数据信息的保密,不能泄露建档立卡生的关键信息。
(五)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要求“精准”,对因录入和报送建档立卡生信息不准确、工作不及时等情况导致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将进行问责。
(六)各系、各班级要切实加强受资助学生思想教育,让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资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感恩励志等方面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贵州省新增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审核汇总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