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升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质效,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中阶段招生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职(技校)招生任务并实施职业教育“黔匠班”人才培养工程和专业设置调整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中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管理职责划分
我省2022年中职院校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管理制度。各级中职招生工作分管领导是本级招生工作责任人,各中职院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责任人。
省属及省外中职院校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其他中职学校由所在市(州)统一管理。
二、招生季度及院校资质
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春、秋两季和资质公布制度。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每年5月底前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名录(春季招生时依据上一年度公布的资质名录)。
(一)上述名单中的学校可在本区域内开展春、秋两季招生。
(二)上述名单中的学校在经过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核准、省教育厅审批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后,可在该区域开展春、秋两季的跨地区招生。
(三)已列入2022年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且经省教育厅认定具有跨省中职招生资质的省外中职院校,在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和省招生考试院公布后可在当地开展秋季跨省招生。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规模
1.省内中职院校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实施。其中省属中职院校招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执行,其他学校按所在市(州)分解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省外中职院校在黔招生规模,结合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我省实际执行。
(二)专业目录
各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2022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录中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未经公布的专业当年不得开展招生。春季招生沿用去年公布的专业目录。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当年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招生简章一律不得对外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对所上报招生简章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生办法
各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按照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安排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本着学生自主、自愿原则组织学生登录高中阶段教育(中职、技工)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ygxy.jyt.guizhou.gov.cn,以下简称“统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每名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学校一个专业,若被学校驳回,可重新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登录“统招平台”审核学生的报名和志愿填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预录取。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对各校预录取信息确认后,生成正式录取信息。
招收除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生源的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资格,登录“统招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春季录取时间截止到5月30日,秋季截止到11月15日。全省报名及录取工作安排、流程及相关要求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
五、报名对象和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包括: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学生,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除外)。
2.报名就读中职院校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初中及以上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院校,根据各市(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安排实行。报名工作由各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其他考生通过“统招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就读或直接联系招生学校就读,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2022年中职招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春季截止到5月30日,秋季截止到9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由各市(州)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院校、专业选择参考范围
考生报名时可参考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名录、省招生考试院编印的《贵州省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各校的招生简章等。
报考公安、艺术、体育、师范等专业的考生,是否进行面试,由学校自行决定。确须面试的学校,由学校与生源所在地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联系,安排相关事宜。
七、信息采集及三联单核发
(一)信息采集
为强化信息管理,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要本着为考生负责的原则,严格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明,确保完整、准确地采集考生各类基础信息,对不能出具身份证的考生须出具考生户口簿原件,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审核和录入。
(二)核发三联单
新生录取三联单,根据管理权限分别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州)招生管理部门下载打印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
八、相关工作要求
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统筹规划,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统筹指导,严格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各地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中职招生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完成,未经批准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宣传和招生。
(二)加强学校招生信息和新生录取注册信息的管理,通过“统招平台”上传和审核相关信息。凡通过“统招平台”所录取的学生,应为符合录取条件并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严禁以“预先报名”等名义将未到校就读的各类生源录入系统。在统招平台中已被录取的新生,不能重新报名。
(三)大力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中职招生的公平公正。严禁中职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严禁搞区域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类违规联合办学招生和省外来黔招生。对中职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