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为更广泛的募集教育慈善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公募活动要形成常态化的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10.17”爱心日公募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10.17”爱心日公募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0.17”爱心日公募活动主要内容为:在全院发起募捐倡议,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捐款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1日——10月21日。
三、活动范围
公募活动在学院全面开展,参与对象为学院教职员工。
四、捐款用途
本次活动募集的捐款主要用于解决特困师生资助、重病师生救助和急需的教育资助项目等全省教育工作中的急事、难事、特殊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广泛动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贡献”!
2.党员干部要身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号召广大师生群众为我省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慈善工作贡献力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程序透明规范
1.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委员会和各工会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将“扶贫日”公募活动和学院教育扶贫工作有效结合,以开展“扶贫日”活动为重要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营造全院共同支持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
2.2021年“爱心日”公募活动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筹。捐款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接收,要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及时公示;党委办公室汇总全院捐款,向全院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将捐款统一汇至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
3.请各部门于10月21日前将捐款汇至学院指定收款账户,并将《2021年“10.17”爱心日公募活动捐款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33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40844328@qq.com邮箱。
联系人:叶璇,联系电话:1879886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