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轻职院办〔2019〕8号
关于做好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工作日值班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两办履职效能,经学院研究,决定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在工作日开展值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工作日16:30—20:00。
二、值班地点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三、值班人员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一名,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相关公务,按照学院领导指示开展相关工作。
(二)值班期间晚餐由总务处负责,值班人员按照总务处安排签字就餐。
(三)值班人员考勤由两办进行记录,学院办公室负责汇总,按月报送人事处。
附件:值班安排表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