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5 点击数:

  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和交流工作,为用人单位招聘与毕业生求职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1年联合举办春夏秋冬四次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联合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网络招聘活动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2011年3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校、本地区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网发布工作。人才中介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各高校要及时通知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有关网站上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络招聘活动。

  三、各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用人单位参与招聘活动,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并留档备查,保证用人信息的真实性。汇总用人信息,按(教学厅函[2011]6号)通知要求上传招聘信息。也可以将用人信息上传到贵州人才信息网(www.gzrc.gov.cn)、贵州劳动保障网(gz.lss.gov.cn)、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www.gzsjyzx.com)。

  四、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开展联合招聘周宣传工作,扩大招聘活动知晓度,特别是在高校毕业生中的知晓度;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

  五、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周的统计数字及工作总结要在招聘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季进行情况通报。全年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对积极参加活动的机构进行表扬。

  六、各普通高等学校、市(州、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重视招聘情况的反馈,跟踪用人单位聘用情况,于每次招聘周结束后15日内将用人单位聘用情况分别上报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联系人:路厅

  电话:0851-6812656

  传真:0851-6812656

  邮箱:gzsjyzx@163.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商毅

  电话:0851-6851978

  传真:0851-6852608

  邮箱:565052429@qq.com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联系人:路厅

  电话:0851-6812656

  传真:0851-6812656

  邮箱:gzsjyzx@163.com

  贵州人才信息网联系人:曾昊

  电话:0851-6851901

  传真:0851-8622700

  邮箱:472043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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