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是一个志愿为繁荣和丰富校园文化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由学生倡议,并经院团委批准成成立,接受系团总支的领导和院党委、院团委、院图书馆的指导。
第三条: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协会以学习传播文化,激发读书热情,丰富课余生活,陶治学生情操,建设和谐校园为宗旨,为更好的配合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
第五条:协会的口号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第六条:凡热心读书活动并能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的我院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七条:活动内容
〈1〉 向读者推荐“经典书目”和读书“优秀网站”。
〈2〉 定期举行专题讲座。
〈3〉 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并建立个人心得档案。
〈4〉 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并设奖项;经典影视作品欣赏;举办大型读书交流活动,不定期出版会刊等活动。
〈5〉 建立读书漂流站点。
〈6〉 其他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协会内部设立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编辑部、组织策划部、宣传部等。
第九条:日常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和安排,理事会每周定期开会一次,理事会员的主要职责是:
〈1〉 会长:统筹全局,负责协会内外联系,人事安排及常务工作。
〈2〉 副会长:分管下面各部,确定会议主题,协助会长工作。
〈3〉 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财务管理及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4〉 组织策划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安排工作。
〈5〉 宣传部:负责会刊活动的宣传报道。。
〈6〉 编辑部:负责会刊的编辑与出版发行。
第三章:组织条例及会员制度
第十条:本协会面向全院公开招收会员,在院学生凡品德好,爱读书,爱写作者均报名,报名者愿意遵守本章程,交纳十元会费并携带一本书入会者经本协会核定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会员毕业后其会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一条:奖惩条例
一、 本协会会员有下列行为者,将给予奖励:
〈1〉 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
〈2〉 为协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 本协会会员有下列情形者,将取消会员资格:
〈1〉 对外不承认是本协会会员者。
〈2〉 不遵守本章程管理者。
〈3〉 三次不完成本协会交与的任务或不参加活动 者。
〈4〉 在会员内部拉帮结派,影响协会工作者。
〈5〉 毁坏协会声誉者,无故捣乱者。
〈6〉 被学院处分者。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国家宪法和学院规章制度;
〈2〉 同意并遵守本会章程;
〈3〉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4〉 每学期至少交四篇读书作品到协会办公室。
〈5〉 积极反映同学们对图书馆和读书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6〉 向协会推荐会员;
〈7〉 会员有选举有被选举权;
〈8〉 会员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9〉 会员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及建议的权利;
〈10〉 会员有退会权利。
第四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在各领导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
〈1〉 会员缴纳一定的会费;
〈2〉 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
〈3〉 社会赞助及捐赠;
〈4〉 会费用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一切经费,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管理、支付;实行民主、公开原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协会。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本协会被批准成立日起生效。
贵州轻工学院读书协会
200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