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信息工程系2023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95号)、《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就做好信息工程系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2023届贵州籍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二)2023届外省籍毕业生,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三)列支渠道。开展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院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州)、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补贴。所需资金通过下达各地的就业补助资金统筹保障。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0月14日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10月15日前填写《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3届)》(附件1)并按照《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向所在班级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如符合多个困难类型的,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各班需先对各项材料进行审核。
(二)各班初审及公示(10月17日前)
各班组织对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各班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10月1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信息工程系学生科进行汇总。各班上报材料包括:求职创业补贴公示情况、困难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材料、《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3届)》(附件4,含EXCEL电子版)。各班报送申报补贴学生名单时,请按毕业生困难类型进行分类汇总,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基础信息准确无误。
(三)系部审核(10月22日前)
信息工程系在10月22日前,对各班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与审核,将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招就办。
(四)特别提示:
1.残疾证有效期10年,如有效期限已到期,请学生到残联重新办理。
2.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户口人员通过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
3.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不认可,需要持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的证明。
4.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能重复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班应加大对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我系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申报补贴,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必须宣传全覆盖,申请全覆盖,发放全覆盖。
(二)严格审核程序。各班应加强对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工作,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尽享,严禁将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补贴资金。
(三)严把工作进度。各班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发放工作,确保毕业生及时享受补贴政策。
(四)严肃财经纪律。各班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规范,要对申请补贴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回相关资金,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毕业生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管理,监督电话:15985000195 。
附件 1.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3届)
2.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3.政策咨询电话
4.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2023届)
信息工程系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