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把学生教育、管理和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报名时间
1、学生离校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3日
2、学生放假时间: 2016年1月1日- 2月26日;
3、返校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2月28日。
学生期末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回家。学生宿舍封楼时间为2016年1月4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居住,特殊情况单独报批。审批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系部审批,由系部统一报学生处。
二、告知学生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放假前,各系要告知学生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要对学生按时返校提出要求,对无故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告知处理的规定。对欠费的学生,各系要通知学生,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齐所欠费用。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要求学生务必带回家中给家长看,家长签署意见后开学将回执单带回交给班主任,各系留存。
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系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结合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重点是防火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防诈骗(防传销)等教育。圣诞节期间,禁止学生在校内举办集体娱乐活动,各系要加强学生开展集体活动的审批、监管。
四、加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放假前,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考风考纪、遵守社会公德、安全防范常识等专项教育,教育引导学生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确保假期学生安全。
五、教育学生做好寒假期间疾病防控工作,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和卫生条件差的场所长时间逗留,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乘坐飞机、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有关规定,文明乘坐交通工具,不乘坐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如出现雨雪凝冻天气,一定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七、提醒学生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宿舍内,若出现丢失由本人负责。学生离校前需将个人物品和室内卫生整理好。
八、做好学生放假后的去向登记。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学生放假后的去向登记,要将学生的联系方式登记准确,要求学生必须提供能随时联系到家长或学生的固定电话、手机,学生到家后向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报告。寒假期间学生要定期向辅导员报告假期情况。
九、配合学院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各系要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放假前教室、宿舍的安全、卫生、防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学生离开寝室后须断开所有电源开关,关闭好水龙头和门、窗。
十、假期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人员须24小时开机,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进行联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