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 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7 点击数:

院属各系、各联办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助发〔2015〕274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助发〔2015〕275号),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为在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读的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对象以下均称为“农村贫困学生”)。
  1、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
  2、高职生: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册学生,且为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中职生:具有我院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册中职一、二年级学生,且为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
  (一)中职生。对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在确保享受原有的三年免学费和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高职生。对就读我院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三、工作要求
  今年是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局年,因启动时间已近年底,须在秋季学期内完成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克服一切困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我省“挖掉穷根”的治本之策,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打赢扶贫攻坚战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系各联办中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保质保量完成好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任务。
  (二)严格执行程序,按时推进工作
  1.各系各联办中职学校要深入班级,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及时认真细致受理农村贫困学生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须在复印件上签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签核对人姓名和日期,加盖系部(联办学校)印章),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本人,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汇总报送。
  2.资助中心、中职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资助办,等省精准扶贫资金到账后,学院财务处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3.学生收到资助资金后,须在《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签名确认。
  (三)加强政策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各系各联办中职学校务必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切实加强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使思想教育与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充分结合起来,在受助学生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加强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互助友爱、勤俭节约、自食其力、文明养成、感恩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树立资助成长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学生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学生,于2015年12月15日前,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交《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封面和内页)、学生资助卡(或涉农补贴“一卡通”编号)复印件,交所在系或就读的联办中职学校审核。
  1、《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1份,电脑填写打印,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年级”栏填2013/2014/2015级。
  2、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封面和内页)1份(样本参见附件5,原件由各系、联办学校审核,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本人)。
  4、学生本人资助卡(或涉农补贴“一卡通”编号)复印件1份(如无,高职学生可用建设银行卡;中职学生应为建行或工行开户的中职资助卡),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就读系部(联办学校)、年级、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二)各系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系各联办学校于2015年12月15日16:00前完成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报送工作,填写《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贵州省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资金发放登记表》(附件4)连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复印件(封面和内页)、学生资助银行卡复印件(资料依序编排)报送,各系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材料报送资助中心(附件2~4电子档发至:gzqyzzzx@163.com ),各联办学校(轻工化工系中职)报送中职部(附件2~4电子档发送至: gzqy000@163.com),邮件主题为“xxx(系部名称或联办学校名称)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上报材料”)。因时间紧迫,请务必在12月15日16:00前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逾期不报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各系部各联办学校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各系部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0851-88506026。各联办中职学校(轻工化工系中职)联系中职教学管理部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51-88506016,1336861238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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