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属各班:
根据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黔轻职院学〔2015〕74号)文件要求,我系积极组织开展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要求发给你们,请按时按点完成工作,提交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2013~2015级高职生,且通过2015~2016学年贫困认定的高职贫困生。(附件1:学院2015~2016学年高职贫困生名单总表)
二、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1档特困生3500元,2档贫困生3000元,3档一般贫困生2500元,分秋、春两季发放。
2、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被学院认定为2015~2016学年高职贫困生。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班贫困生人数进行测算,学院下达的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信息工程系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原则上,1档特困生、2档贫困生、3档一般贫困生名额各占1/3。注:
2、鉴于2013级学生在外实习,有一定的实习补贴收入,2015级学生刚入校综合评定不能全面,适当降低名额分配比例。
四、申请与评审
1、国家助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3、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各班根据《学院2015~2016学年高职贫困生名单总表》中学生按《信息工程系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班主任确定人选后足额报送,不得多报。
(2)通过贫困认定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参照模板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参照模板填写)交班主任。班主任以召开班会、班委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以参加评议学生2/3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班主任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和档次报系部。对于参加顶岗实习的2013级学生,各班主任要以电话、短信息、QQ、QQ群、微信、微信群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评议,并做好记录。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进行申诉,班主任(辅导员)、所在系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说明评选的依据、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各班汇总本班名单后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报送系部学生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1.各班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评选,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搞平均分配、“轮流坐庄”、提取助学金留作班费等现象的发生。
2、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主任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六、提交资料
各班于2015年11月9日(周一)16:30前将:
1、《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文档由班主任签字);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人一份,顺序须与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顺序一致);
3、《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人一份,顺序须与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顺序一致,评语部分须按要求填写,可填写电子版后手签姓名)
4、获评学生贵阳本地建行卡复印件(标明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等相关材料报送系学生管理科,其中1、2、3项电子档发送至QYXXGCXZZ@126.com。
注:以上表格按照模版要求填写,可打印后手签,但不得改变表格,大一学生在成绩栏填写大一新生刚入学,暂无成绩。学生申请时间与班主任评定时间和系部填报日期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51-8506096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院2015~2016学年高职贫困生名单总表(4895人)
2.信息工程系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模板)
6.贵州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7.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8.关于获得2015年~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银行卡信息填报要求的说明
信息工程系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