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属各班、班主任:
根据学院近期下发文件,现将国家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助学金评选的通知转发,请认真组织班级评选,做好我系评优评先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2013级、2014级高职学生
(2)、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原则上应达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名额分配
信息工程系2人
(4)、提交材料
原则上学生自愿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附件1)、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申请材料严格按照《<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附件2)认真填写。
填写材料务必于2015年10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系部学生管理科(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二、普通高校“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
(1)、评选对象
我院2013~2014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2)、评选标准(附件4)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规范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国家学籍学历管理政策。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本年度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本年度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3)、名额分配
序号
|
系部名称
|
三好学生推荐名额
|
先进班集体
推荐名额
|
1
|
信息工程系
|
6
|
1
|
(4)、材料报送
请自愿申请评选的学生、班级于9月27日前将推荐登记表(附件1、2)(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一寸免冠相片)、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按要求填写(附件3)完毕报系学生管理科(如不按要求填报或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三、新生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认定对象
2015级注册学籍新生(不包含中职)
(2)、认定要求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进行贫困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评选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学生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栏目数据信息,完备相关手续,一定要到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作为申请评定2015~2016学年贫困生和国家助学金的必要依据之一。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不予通过,不能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表格栏目有涂改的;
2.表格各栏目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3.无家长或监护人签章或签字的;
4.无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章的;
5.填写内容不清、签名不清、签章不清楚的;
6.有其他不应通过认定的情况的。(如:传真件不能通过)
(3)、2015级新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送至班主任处审核,审核完毕后填写家庭情况汇总表(附件1),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学生管理科。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51-8506096
特此通知
信息工程系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