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团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团总支工作。
二、开展全院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学院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四、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五、指导学院学生团体开展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院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
七、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院,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
八、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书记(副书记)职责
1、在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团的会议,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规划共青团的工作并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3、根据团委的工作计划,经常督促并协调各委员开展工作,组织团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团的工作特点和规律,探讨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4、经常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且和各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以争取各方面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
5、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研究、积极引导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抓好团的组织建设,组织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制定并完善团的管理制度。
7、接受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8、副书记协助书记处理好日常工作,作好书记的助手,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团委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复核或工作。
2、负责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完成对外接待工作。
3、负责来文的签收、登记、呈送、传阅、催办、归档工作以及院团委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安排以团委名义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5、负责团委印章、经费、物资的管理及使用。
6、督办团委的各项工作,协调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
7、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部工作职责
1、分管团委组织委员的工作
2、起草团委组织生活的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团员的团籍年度注册、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等工作。
4、负责“团的知识”培训班和团学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团内推优工作。
5、负责团内评优评先和违纪处分工作。
6、负责起草、汇编、修订团内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
7、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部工作职责
1、分管团委宣传委员的工作。
2、负责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思想教育计划,组织进行专题教育活动。
3、负责团委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结合形势,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4、负责团委网站、宣传栏、广播室、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制作、编辑、管理工作。
5、负责团委各种大型活动的标语、舞台背景设计、布置等工作。
6、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体部工作职责
1、分管团委文体委员的工作。
2、负责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文体活动。
3、围绕团委中心工作,与学院各有关部门配合,在校园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技能比武和科技创新等活动,活跃校园气氛。
4、协调督促各团总支开展活动。
5、负责院学生会和艺术团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安排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6、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团部工作职责
1、分管团委社团委员的工作。
2、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社团成立、变更、撤销和经费的管理工作。
3、负责社团活动的管理工作,审查学生社团的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做好社团考评和奖惩工作。
4、负责学分制社团课程管理工作。
5、负责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安排院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6、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践部工作职责
1、分管团委实践委员工作。
2、规划安排和总结每年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和各级各类科技竞赛类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各系团总支的社会实践活动。
4、组织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5、负责院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安排院伙管会开展工作。
6、完成团委书记(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