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教学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保证学院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系需设立物品保管室,由实训管理科管理,接受实训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教师和学生必须勤俭节约,爱护、用好各类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
第四条 低值耐用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可多次重复、独立使用的,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又不属于易耗品范围的物资。如低值仪器仪表,各类工具、量具等。
低值易耗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易于消耗或损耗的物资。如化学试剂、元器件等。
第二章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与验收
第五条 各系根据年度教学任务、上年度实际消耗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本着节约的原则,由各系编制采购计划。
第六条 采购计划在每学期末(第18周)提交下学期计划,经系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实训中心汇总、复核。采购计划报送后原则上不予追加采购,若确有需要,须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并报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第七条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按《纽约国际手机登录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未经同意而自行采购的物品,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八条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验收,按《纽约国际手机登录货物类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章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与使用
第九条 各系须安排专人负责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管理和回收的工作。
第十条 完善入库、出库(领用)手续,建立台账制度,且入库人员和出库(领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各系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入库及领用记录,每个学期对一次账,做到库存有定额,管理有账目,年终时清仓盘库,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使用应符合安全规范,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应加强对实验实训室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督促检查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实验实训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81号)和《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实验实训室消耗品管理办法(试行)》(黔轻职院〔2016〕82号)同时废止。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