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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及青年匠师任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29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第四届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遴选结果的通知》(黔轻职院教〔2021〕22号)文件要求,第四届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任期将至(2021年7月-2024年7月),现开展任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考核分为三个部分:

(一)填写任期考核登记表

各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根据工作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填写《××任期考核登记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顺序排列并形成一个pdf文档,文档以“系部+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青年匠师+姓名”命名,同时完成自评分的填写;

(二)资料审查

各系部负责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的资料审查工作,对照工作职责,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完成《××任期考核登记表》系部评分部分的填写;

(三)现场述职

专业带头人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现场述职;对于任期满3年的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由所属系部及相关部门组织现场述职会,会议结束后撰写工作简报(含述职会图片)与其他考核资料一同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登记表》《教研室主任任期考核登记表》《骨干教师任期考核登记表》《青年匠师任期考核登记表》及《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青年匠师任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档经系部(院)主任(院长)签字盖章后报善思楼107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邮箱:qgxyjwc55@163.com,资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之前。

  一审:方开考   二审:丁宇   三审:孙辉
  一校:金锐   二校:张娟娟   三校:杨馥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