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了做好2014—2015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及教学安排,将在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进行本学期期末考试。由于本次期末考试监考老师较多,为保证期末考试按学院要求顺利完成,现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考务人员要及时通知本系监考老师准时参加监考,监考情况用教工号登陆(登陆-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查询监考时间段和场次。
二、本次监考老师如有行政职务的,请给部门领导报备参加监考。
三、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场秩序。
四、各系(部)要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做好考试准备,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学生在考试中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学院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五、各系(部)要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学生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