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对学生学历电子注册的相关要求,高职毕业生必须进行学历图像采集,未参加学历图像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一律不予以办理毕(结)业证书,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届高职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的工作,结合我院的情况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学院2016届高职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为荣
副组长:陈秀娟
成 员:王 娟、黄振宇、王国安、李德建、汪 洪、包 节、唐芳柱、王珂佳、孙 辉、陈洪超
职 责:协调处理2016届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陈秀娟
副主任:王珂佳、孙 辉、陈洪超(常务)
成 员:张嫒婷、毛中华、贾 兰、汪朝蓉、张桂鸿
职 责:负责做好电子摄像的现场工作。
二、工作安排
1.电子摄像时间:3月18日上午9:30分开始,其各班级具体电子摄像时间顺序安排另行通知。
2.电子摄像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20元/每人。
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取电子摄像费用,由各班统一收取,摄像现场交到新华社处。
三、工作要求:
1.教务处负责与新华社协调落实电子摄像的相关事宜,落实摄像地点、班级的安排顺序等事宜。
2.各系要成立党政领导为组长的2016届高职毕业生学历图像采集工作小组,制定组织电子摄像的现场工作方案,现场工作方案于3月13日报教务处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陈洪超老师处。
3.为保证学历图像信息的准确性,各系通知学生学历图像采集时必须带二代身份证。若学生由于特殊原因未带二代身份证,则学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或复印件),否则不予以采集学历图像。
4.各系学籍管理人员必须负责本系的学生身份证扫描工作。若身份证扫描的过程中遇到疑问,请立即联系教务处陈洪超老师。
5.各系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顺序进行学历图像采集,并及时通知未学历图像采集的学生进行图像采集。学历图像采集完成后,班主任必须将本班未参加学历图像采集的学生名单报各系学籍管理人员。
6.请班主任准时组织学生进行学历图像采集工作。所有班主任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历图像采集工作的班主任需提前向各系领导请假,由各系安排其它老师负责本班的学历图像采集工作。
7.学历图像采集关系到毕业生毕(结)业证的办理。因此,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不错摄不漏摄一个学生。若出现错漏,影响学生毕(结)业证书的办理,其责任由学生所在系承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