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国教育报刊社关于联合开展“当和人民满意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师[2014]51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全院教职工
二、 评选办法
请各系部严格按照《中国教育报刊社“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向教务处推荐一名教师。教务处初核后报教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一名参选教师,报学院审批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 材料报送
各系于2014年12月8日前按照方案要求将评选教师相关资料报送至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