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纽约国际手机登录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所在系院初审、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资格,张芬芬等10名同学符合转专业条件且通过专业能力测试,经学院3月14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张芬芬等10名同学(名单见附件)的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3天,即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办公电话:0851-88501692,办公地点:学院二号教学楼一楼教务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8506142,88506052(纪检监察室)。
教 务 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