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我校2013届毕业生赵越,男,不慎遗失专科毕业证(编号:138181201306000578),特申明作废。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办理该生的毕业证明书(编号:13818120140600578B)其证明书与其原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教 务 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