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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熊竺 [发表时间]:2015-05-21 [来源]: [浏览次数]: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和学院任命的干部、教师及其他职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院纪院纪情况。
 
二、受理院属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院属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三、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院纪院规的行为。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考核、录聘、解聘、财经纪律的执行及院属重大经济事项的监督工作。
 
五、协助院领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六、协助院领导,配合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教育。对模范执行法纪和对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向学院提出表彰或奖励的建议。
 
七、负责有关公文、信件的起草、转送、归档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院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统计、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九、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负责人:林  茜       
    
办公电话:0851-88506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