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端午”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确保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反对“四风”坚定性和自觉性。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类礼品、礼金及利用电子商务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娱乐场所;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一以贯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明纪律、提要求,强调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党政“一把手”要发挥好“头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监督举报电话:0851-88506052 、 0851-88506142
纪检监察室邮箱: gzqyj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