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级系属各班: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2020级学生于4月5日(星期一)正常上晚自习。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节假日期间,倡导学生留校,学生“非必须不得出省”,严禁出国(境),远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2.各班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留校学生严格按规定执行晨午晚检,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及时送医。
3.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延缓返校的,需履行离校请假手续,需出省的要履行出省审批手续,各班严格审批学生请假手续。
三、学生管理要求
1.清明节放假期间,各班须掌握学生去向,凡离校外出学生须在班主任处备案,教育学生非必须不出省,严把学生出省审批;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放假期间留校、离校学生情况,填写离校去向表(附件2,纸质版),其中离校统计须写明离校原因和去往目的地,电子版(附件1,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4月2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年级辅导员黄世伍、徐振群邮箱。
2.放假前,各班须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严禁学生下河(水库)等地游泳,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水边嬉水、玩耍;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运营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事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景点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人员管理,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学生警惕网上兼职刷单、网上购物客服、网上投资贷款等虚假广告,倡导理性消费,拒绝超前消费和攀比消费;教育学生防范网络陷阱,做到“不听信、不参与、不转账”,增强防骗意识;提醒学生离校前要关闭宿舍水电,关好门窗。
3.假日期间,当值辅导员(班主任)须加强值班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体学工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4.学生须于4月5日(星期一)返校,各班班主任须于4月5日(星期一)20:00前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报班主任工作总群(附件3),并于4月7日、9日14:00前再次报送学生返校情况。
5.学生提前返校,保卫处将根据系部呈报的清明节放假去向表审核学生通行情况,学生最后一天返校(4月5日),将由当天值班干部、值班辅导员(班主任)配合保卫处审核学生通行情况,返校时学生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附件:
1. 经济管理系学生2021年清明节放假去向汇总表
2. 经济管理系学生2021年清明节放假去向表
3. 经济管理系021年清明节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经济管理系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