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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 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科 | 来源:经济管理系学生科 | 发布日期:2021-04-01 】

2019、2020级系属各班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2020级学生于4月5日(星期一)正常上晚自习。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节假日期间,倡导学生留校,学生“非必须不得出省”,严禁出国(境),远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2.各班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留校学生严格按规定执行晨午晚检,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及时送医。

3.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延缓返校的,需履行离校请假手续,需出省的要履行出省审批手续,各班严格审批学生请假手续。

三、学生管理要求

1.清明节放假期间,各班须掌握学生去向,凡离校外出学生须在班主任处备案,教育学非必须不出省,严把学生出省审批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放假期间留校、离校学生情况,填写离校去向表(附件2,纸质版其中离校统计须写明离校原因和去往目的地电子版(附件1,纸质版班级为单位汇总后于42日(星期12:00前报送年级辅导员黄世伍、徐振群邮箱。

2.放假前,各班须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严禁学生下河(水库)等地游泳,不得到无安全保障的水边嬉水、玩耍;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运营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事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景点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人员管理,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学生警惕网上兼职刷单、网上购物客服、网上投资贷款等虚假广告,倡导理性消费,拒绝超前消费和攀比消费;教育学生防范网络陷阱,做到“不听信、不参与、不转账”,增强防骗意识;提醒学生离校前要关闭宿舍水电,关好门窗。

3.假日期间,当值辅导员(班主任须加强值班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体学工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4.学生须于45日(星期)返校,各班班主任须45日(星期20:00前将本学生返校情况报班主任工作总群(附件3)并于47日、9日1400前再次报学生返校情况。

5.学生提前返校,保卫处将根据系部呈报的清明节放假去向表审核学生通行情况,学生最后一天返校(4月5日),将由当天值班干部、值班辅导员(班主任)配合保卫处审核学生通行情况,返校时学生需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附件:

1. 经济管理系学生2021年清明节放假去向汇总表

2. 经济管理系学生2021年清明节放假去向表

3. 经济管理021年清明节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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