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系2016-2017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在我系就读,具有我系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学生”)。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完成审核流程,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家庭。申请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俭朴。从春季学期起,作为申请资助依据的《扶贫手册》改为《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登记卡需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
另外,已申报过2015-2016学年第一批、第二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并确实属于有扶贫卡的农村贫困学生,由于特殊原因(如当地扶贫办录入身份证信息有误等)未通过最终审核的部分同学,到当地扶贫办出示相关证明,我中心将再次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省资助办进行审核。出示证明内容需包含本人获得扶贫卡的时间及上次审核未通过原因的详细说明,并加盖当地扶贫办公章。
二、资助项目及金额
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
补助学费:专科< 高职>,3500元/生.年
所有资助对象均可享受扶贫专项助学金项目,除此之外,资助对象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班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
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电子版已添加附件形式发至邮箱:176749176@qq.com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1份/生(附件1)
要求:电脑填写打印,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年级”栏填2014级、2015级、2016级。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扶贫部门颁发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已经享受过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学生,不需要提交贫困登记卡。
5、学生资助卡复印件1份(高职学生用贵阳地区建设银行卡,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本人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以上材料依序排列上交,如不按要求导致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联系韩老师,联系电话:15285029557。 特此通知。
附件:
1.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2. 贵州省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申报名单汇总表(模板)
经济管理系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