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济管理系学生违规违纪工作程序及流程,完善学生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材料,加强对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学生的教育管理,经济管理系就加强学生违纪处理工作提出要求,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及流程。
一、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的初步处理
1.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各班级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班主任、学生管理科科长等相关人员应当在知情后及时赶到现场;
2.学生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根据具体情况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情况清楚、不涉及其他系部的学生违纪行为由我系自行调查,调查情况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3.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写出书面认识材料(书面写《事情经过》的检查或保证书);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填写家长联系记录表。
4.学生管理科负责收集、记录、整理相关书面材料,并形成工作文书档案;
5.重大违纪情况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汇报;
6.我系形成的学生违纪行为处理报告,由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存档,同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学生违纪行为的处分
1.对学生的处分以《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为依据,做到依照程序、佐证充分、核实到位、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2.按照《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学生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我系学生管理科自行处理,报学生处备案盖章后直接下文;给予学生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处分的,由我系提出建议,学生工作处提出审核意见,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或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报贵州省教育厅备案。
3.学生违纪处分材料应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1)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理材料备案表(见附件3);(该材料适用于“警告”、“严重警告”;打印件、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系公章)
(2)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理材料呈报表(见附件4);(该材料适用于“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打印件、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系公章)
(3)经济管理系关于××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工作报告(见附件5);(打印件、格式正确、内容准确无误、加盖系公章)
(4)违纪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情况说明(打印件或手写、格式正确、班主任本人手写签名)(该材料适用于“旷课事件”达30节以上(含30节)处分和其他违纪处分)
(5)违纪学生的书面检查或保证书;(手写材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格式正确、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该材料适用于“旷课事件”达30节以上(含30节)处分和其他违纪处分)
(6)其他相关调查或证明材料:(手写材料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打印稿须签名或加盖公章)
①违反考场纪律事件须有教务处认定意见、考场记录、学生试卷、作弊证明材料等;
②旷课事件须有班级考勤原始记录、《经济管理系违纪学生处分决定告家长通知书》、班主任提供《经济管理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
③偷盗事件须有保卫处调查材料、失主(失、收)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④打架等事件须有相关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等。
4.学生违纪处分建议,自查明学生违纪行为之日起,于3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多人,情况较复杂的,于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说明:旷课事件按每五周以考勤表统计一次,汇总后进行相应处分)
5.各班级班主任对我系提出的处分建议若有异议,接“签字确认”当天即应与我系协调沟通,若需修正,我系在接到各班级班主任反馈意见2个工作日内提出新的处分建议。
三、学生违纪处分的后续工作
1.处分决定书自生效之日起,由各班主任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济管理系违纪学生处分决定告学生及家长通知书》(见附件1)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填写《经济管理系班主任与家长联系记录表》(见附件2),并做好工作记录;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除上述外同时由我系学生管理科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学生家长。
2.被处分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按照《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关于申诉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在收到决定或《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系学生管理科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3.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在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违纪处分决定书等相关处分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并登记在《经济管理系学生违纪处分登记册》中。
4、学生在受到违纪处分之后,班主任开始填写《经济管理系受纪律处分学生日常考核档案》(见附件6)和《经济管理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见附件2),记录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对日后解除处分提供考核材料。
四、学生撤销处分程序
违纪学生自受处分之日起,原则上满一年时间后可向学生管理科书面提出撤销处分申请。毕业班学生违纪处分未满一年,可于毕业前向学生管理科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留校察看学生在留校察看期满后须申请解除留校察看。评议程序及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提出书面撤销处分申请。
2.违纪学生所在班级对违纪学生进行评议,向我系学生管理科提交评议意见,审核通过后,我系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审核意见。
3. 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集中受理学生评议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2周及放假前2周。
4.由学生工作处(或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发文批准撤销处分的学生,自处分撤销之日起,可享受在校学生评奖评优等相关权益。
5. 学生评议材料由班主任签字后提交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存档。
五、其他
1.本违纪处分程序中有关日期计算为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2、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必须安排专人报送(考勤表等材料),若发现各班级有瞒报、不报的,将当月班级量化考核直接降为末档。
附件:1.《经济管理系违纪学生处分决定告记过家长通知书》
2.《经济管理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
3.《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理材料备案表》
4.《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违纪处理材料呈报表》
5.《经济管理系关于××学生××处分的报告》(范本)
6.《受纪律处分学生日常考核档案》
7.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理流程
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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