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修改)
学生教育是一项十分繁重、复杂、艰难的工作。只靠学校对学生的教育是不够的,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与家长和社会的联系,组成统一的教育力量,取得一致的要求。为此,经济管理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家长的联系制度
1、通讯联系内容: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家长职业、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学习情况、业余爱好及睦邻关系等);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要求,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等。
2、新班主任上任时要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实施教育。班主任在学生发生较大问题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交换意见。
3、学生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通讯联系或家访。
(1)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如打架、喝酒、旷课、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等情况)行为。
(2)曾经受过处分但是改过之后取得较大进步者,应告知家长。
(3)在校期间有夜不归宿现象者,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在校期间有中途请三天以上假回家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
(5)在校期间出现挂科较多(三门及三门以上)和出现“留级”的情况应告知家长。
二、工作要求
1、班主任每学期联系家长不少于10次
2、与家长的联系,一定要在班主任手册上严格记录沟通的时间、内容、(地点),填写《经济管理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并且根据联系的内容及家长要求,适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力求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3、如果家长对学院或系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要认真记录在班主任手册和《经济管理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登记表》上,重要意见要第一时间向学生管理科反映。
4、以上内容要主动接受和配合学生管理科每月一次的检查。每月月末交至学生管理科备查,在每月检查中若抽查的信息中一半为弄虚作假的,班主任量化考核将直接降为最末一档。
5、与家长联系前做好充分准备,讲究沟通方式,注重联系效果,让学生和家长感到是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并非告状,以利工作。
本制度至2019年3月20日起开始实施。
经济管理系学生管理科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