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学生手册》以及纽约国际手机登录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评定方案。
一、 奖励对象、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助对象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特别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励志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其中,国家奖学金申报者,综合考评排名必须在评选范围的10%以内;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评审人员组成
1、系评审委员会: 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
2、各班级评审小组: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小组成员人数必须为单数。
三、 评选名额分配
(每年分配名额根据学院下发名额进行分配)
四、 评审原则及程序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其他与之相关的补助。
第六条 评选以班为单位开展,各班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具体指标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按分配名额比例拟出推荐人名单,组织全班同学投票或其他方式产生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填写相关表格上报学院。
第七条 系学生管理科在收到各班上报名单后,组织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复核并在系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上报评选结果。
第八条 凡上述获奖者,颁发的国家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将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五、 评审时间
第九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8日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0日前,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系学生管理科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者,视为主动放弃权利。
六、评选注意事项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是体现国家对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关爱,政策性强、评选要求高的一项惠及学生利益的举措。各级评审组织和各班级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宣传、教育,通过评选使品学兼优的学生从中获益。
第十一条 申请者必须对自己所填写的情况负责,保证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本学年度所有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第十二条 评选结果有充分的公示时间,如有意见必须在限定时间内逐级反映,并保证客观公正。逾期发表意见,有权不采纳。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经济管理系
2014年9月 12日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经济管理系
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助学方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资助目的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顺利完成学业。
二 、享受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学习的经济管理系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努力,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并支持学院、系部和班级开展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平时生活节俭;
5、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习惯,未受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
6、积极缴纳学费,无恶意欠费等现象;
7、同等条件下无旷课、挂科、严重违纪等现象的同学优先。
三 、评选等级条件
1、一等:符合下面标准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者
①孤儿、烈士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能得到政府救济者;
②单亲家庭且农村居民只以种田为业或城镇居民无固定收入者;
③父母中有严重残疾或无任何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者;
④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严重疾病(如癌症等)者;
⑤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⑥申请了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二等:符合下面标准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者
①父母中有一人身患疾病,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者;
②家庭地处偏远山区等国家所定贫困地区,以农业为主,只能满足基本生活者;家庭地处城镇,父母双双下岗且以基本保障金维持生活者;
③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困难者。
3、三等:符合下面标准中的一条或一条以上者
①家庭地处农村,以种田为业,收入微薄,完成学业有困难者;
②家庭地处城镇,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水平,完成学业有困难者;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身体状况不佳且需父母独自承担赡养义务者。
同等条件下,按资助等级优先考虑下列情况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家庭收入微薄,又无其它经济来源;
2、父母双双下岗,又无其它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费用;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
4、家中兄弟姐妹同时上学,经济难以承受;
5、家庭经济基础较差,突遭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
6、个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及亲友无力支付其学习、生活及医疗费用;
四 、助学金资助金额标准和形式
金额共分三个等级:一等35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500元/人/年;
五、评 审
1、公开、公正、公平,避免暗箱操作等不公平现象,切实保障困难学生的权益。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其他与之相关的补助。
3、各班在班主任的主持下成立评审小组,成员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人数必须为单数。
4、系学生管理科在对各班上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后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复核且在系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院。
六 、对获得助学金学生的要求
1、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有违规违纪行为,系学生管理科将取消其继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资格。
2、受国家资助学生应怀有“感恩之心”,有义务参加系部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有义务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同学。
3、受国家资助学生首先应将助学金用来偿还所欠学费或作为下一年学费,不得将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用来请客或购买非必需的生活用品。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经济管理系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