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公章专人管理责任制度。
办公室主任是系行政公章管理责任人,党总支秘书是系党总支公章管理责任人,团总支书记是系团总支公章管理责任人。
二、实行用印必须留底制度。
报告、总结、证明等一切需要盖印公章的纸质文件资料,必须一式二份,一份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用印后存档,另一份盖章交给经手人。未经分管系领导签字同意,一律不得盖章。对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擅自用印的人员,一律取消年度优秀考评资格。
三、实行凡报必印制度。
凡是上报的文件、资料等,不管是电子版还是纸质版,必须先打印一份纸质版,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用印并存档后,经办人员方可以电子版或复印件方式上报相关部门。未打印纸质版经分管系领导签字同意就擅自上报电子版的人员,一律取消年度优秀考评资格。
本制度自2004年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