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人无全才,人人有才”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内在潜力;体现亲情化、个性化的全新教育模式,关注不同学生的思想、学习、心理、生活等各方面需要,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指导奠定基础,探索一条“教师人人做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教育管理途径,努力培养“人格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主、生活自理、心理自强”的时代大学生,切实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配合任各项管理的实施,经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1、“学生成长导师制”力求体现两大特色:一是从导“学”走向导“育”,使教师从学生的“学业导师”真正变为“人生成长导师”;二是从传统教育中教师为学生规划人生目标走向教师激发学生自主规划人生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的心灵深处,并进一步寻找发现和培养每个学生潜能的途径和方法,为确立个性化的教育教学奠定基础。
3、积极探索一条“教师人人做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 的教育管理途径,创设任基础教育工作的新特色。
4、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
5、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在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式的同时,完善教师自身的育人方式,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三、组织领导:
1、系成立“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经济管理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任系副主任、各副科长及各教研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科,系教学管理科科长任系“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根据各教研室的专业特点、师资力量、学生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抓好导师制的工作落实。
四、实施办法:
(一)导师的聘任
依据“个人申请、师生互选、聘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为每位学生选配导师,并由任颁发聘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同时给予一定的补贴,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原则上每位导师一般每年只负责指导3-5名学生。
(二)导师的职责
全面关注每一位学生,真正让学生学会、会学、乐学,为他们最终成人、成才、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
1、准确定位职责,身正为范
充分理解导师的“导”的内涵——指导、引导、辅导、疏导,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做学生尊敬、爱戴的师长,平等的朋友,真诚的倾听者。
2、重视学生特点,差异培养
充分了解每个学生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学习状况及其必要的家庭情况,随时关注学生日常思想、心理、行为、生活、学习情况,制定被指导学生差异化培养计划,适时“导学”。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关注学生学习,辅导学业
帮助学生了解自已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自身的特点、兴趣,在学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之上选好选修课程;关心被指导学生的学业发展,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在充分了解学生的个人特点基础上切实做到因材施教,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学生学习上的要 求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班主任及时反馈。
4、关爱学生心灵,疏导心理
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配合任和班主任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道德素质。
5、关照学生生活,引导人生
在生活方面主要是帮助学生尽快适应任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生活,学会自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适应生活的能力。
6、关心学生成材,指导就业
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导师应贴近当前的就业形势和市场需求给学生讲解企业的相关知识,使学生对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明确规划,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发展情况、社会需求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指导学生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了解就业信息,拓宽其就业选择的视野和范围。
7、三位一体育人,勤于沟通
建立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将学生在校成长情况及时反馈给家长,同时家长也要及时向任反馈孩子在家的表现。经常与学生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交流学生情况;经常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情况。
8、建立成长档案,及时反馈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随时把学生成长和进步的情况记录下来,并及时反馈给家长;每学期结束时,导师应对每一个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和学习、生活等方面进步情况作出书面评价,学生也将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
(三)导师的管理与考核(细则见工作考核表)
每学期末指导教师将学生成长档案交系教学管理科,作为对导师的考核依据之一并作档案保存。系“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活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及时督查,定期考核,每一学期考核一次。考核主要从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指导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工作的实效性、被指导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学生、家长对指导老师的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导师的选择,不是一次固定,任将从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反馈中了解情况,对不称职的导师,将停止聘任。
1、对导师的考核由所导学生、家长、班主任和任等多方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终考评、评职评优的重要依据。
2、根据所导学生数和考核结果,任每学期给予各位导师一定奖励。能否胜任导师工作将作为教师参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以及年度优秀的重要依据。
(四)导师的工作要求
1、要求导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负责感,善于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2、导师与学生之间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方法,师生交流至少每周1次,每次交流不少于15分钟。每次辅导前,要进行大量的阅读,独立思考辅导方案,方案要精,要管用,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要求导师在辅导中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防止“千人一面”。切实做到交流有主题,讲实效,具体教育活动还必须作好详细地记载。
3、建立导师工作记录和学生成长档案,定期如实填写每一次的工作、学习情况,并由师生共同作好记录。
4、任定期抽查学生的学习笔记和导师的评语。每月检查一次导师指导学生的辅导档案、指导计划和家校联系卡的完成情况情况,并做出评议。
5、导师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相互沟通,及时反馈,全方位的关心、帮助学生的进步。积极参加学生代表会、学生家长会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并收集对学生及家长对导师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定期做好阶段性小结,检验及反馈工作效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设想。
6、导师必须及时做好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积累工作,学期结束前交系教学管理科考核、存档。
(五)学生的确定
1、参加“学生成长导师制”的学生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班主任推荐、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2、经过“学生成长导师制”培养并获得导师考核好评的学生,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竞聘班干部、团干部和学生助理辅导员,评选优秀学生等时,将给予优先考虑。
3、对于已报名但未能入选“学生成长导师制”活动的学生,系里将列为预备培养对象,根据“学生成长导师制”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纳入“学生成长导师制”活动培养。
(六)导师制活动的实施过程
1、准备动员阶段:统一认识,选好导师
①成立由主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系副主任、副科级干部、各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组成“学生成长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思路,并在全系范围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②导师的选配:以班级为单位,形成由班主任牵头,学生参与,任推选具有良好的师德、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具有较强专业素养的任课教师及系里行政工作人员和辅导员,以学生自主选择与系里适当调整相结合的办法由个班主任老师具体落实为每位学生选配好的导师。
2、组织实施阶段:因材施教,循序渐进
要求导师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风格、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情况,遵循的个性化、亲情化、渐进性、实效性工作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导师工作。在这个阶段,系“学生成长导师制”管理领导小组要求每位导师落实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①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
②建立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
并且在实施过程中如实记载好《经济管理系导师工作手册》。
3、总结评价阶段:尊重主体,着眼发展
①导师按时上交《经济管理系导师工作手册》。
②要求每位导师在工作中积累导师制管理工作素材,并将个案分析成果形成经验总结,以便辐射和推广。
③由系“学生成长导师制”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各任导师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及学生的变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评价的结果,是一个阶段性的结果,教师应把这些评价情况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袋”中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同时将所有情况与导师初期的情况做一个比较,以检验自己的教育成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及改进的初步设想,为下一阶段导师活动的开展架设起一个新的平台。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导师的工作考核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考核具体实施由系教学管理科和团总支负责。
2、考核内容:按导师工作职责,从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所指导学生的就业情况、课程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实际业绩方面检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六、导师制时间安排:
(一)实施程序:
1、每年10月初,教师填报个人简介、研究方向等。系教学管理科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2、10月中旬,系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3、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4、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任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二)时间安排:
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经济管理系教学管理科备案。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系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