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自考政策,制定并实施自考宣传方案,组织招生。
二、按时完成学生自考工作的通知、报名工作、报考与准考证资料的打印与发放。
三、编写衔接课程教学计划,负责衔接课程上课安排。
四、通知并组织学生衔接课程,并做好相关考勤记录。
五、组织衔接考试的出卷、阅卷等,组织学生衔接考试的培训。
六、制作自考组织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经费的核算与发放。
七、负责自考办相关文件、数据等的收集保管,负责学生注册后的档案建立和后期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学生毕业离校后档案的发放工作。
八、组织考生论文的收集、报送工作。
九、自考学生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资料收集、报送工作。
十、负责与学院技能鉴定所等相关的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同合作办学的院校的沟通和联系。
十一、结合系部专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新的自考专业及考场的申报计划。
十二、其他的一些相关工作。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