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各班级就业工作积极性,推动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行,营造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过程与结果同时考核”的原则,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我系毕业班班级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每年10月中旬进行,各项数据统计截止于9月30日(年终就业率数据除外)
三、考核方式
考核具体工作由我系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等方法,采取听取各班级介绍情况、查阅有关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考核打分进行。
四、具体考核办法
对我系各班级的就业工作考核从就业指导、日常工作、工作绩效、文明离校等方面以量化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及标准见考核表)。
如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出现重大违纪事件,则取消该班级参评先进资格。考核工作在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系就业辅导员负责。
二○一四年一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