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上进,积极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省级先进班集体在除大一新生班集体外的学生班集体评选(符合“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的班集体可以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班委会全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和努力服务同学;班级集体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整体良好,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3、全班积极参加学院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全班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本班级在全年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前列。
5、本班级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所在班级集体在学院或系部活动中获团体奖励,同时所在班级有5名以上学生获得系部活动的奖励(在其他评选条件同等的情况下,若本班级有获得全国或省级奖励的集体或个人将优先参评)。
6、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系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本年度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8、本班级学生在学院或系部的学生干部比例不得低于10%。
三、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所获奖励”中必须写明所在班级集体在学院或系部活动中获团体奖励,同时所在班级有5名以上学生获得系部活动的奖励。
2、“主要事迹”控制在1000字左右。事迹中必须写明本班级工作制度及特色或创新工作。
四、“省级先进集体”填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