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颁布一周年。我部门组织了本部门人员自行进行学习。
作为国家秘密的生产者、使用者、保管者,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是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必须履行的责任,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实施《反间谍法》就是要为开展反间防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在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和广泛应用的今天,网络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而在现实中,互联网这个看不见的战场并不平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通过各种手段窃取我国家机密,危害我国家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以来,国家安全机关联合国家有关部门,累计围绕23起网络失泄密案件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多人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93名直接负责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秘密安全,是各级涉密单位、涉密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年4月,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目前,国家安全机关已经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间谍窃密案件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机制,国家安全机关对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和相关程序,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责。这些事件警示着我们每一个教职工,我们应时刻保持一个防范风险意识,真正做到本职岗位工作职责。敌情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风险,往往是最大的风险。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每项工作都涉及着巨大的信息量,所以我们更要具有一颗警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