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要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唯一条件

作者: 时间:2017-03-13 点击数:

        教育部党组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标准》从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条件保障六个方面做了规范。《标准》要求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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