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院机关一支部等4个基层党组织近期进行了机构调整、机关党总支等9个基层党组织近期进行了总支(支部)委员会调整,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有关党组织的机构调整和支委会调整结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机关党总支:除院领导中的党员根据分管工作归到相关党支部外,按照工作相近的原则对4个机关党支部的党员部门结构统一调整。
机关一支部: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机关二支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
机关三支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团委、中等职业教育管理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实训中心、技能鉴定所;
机关四支部: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保卫处、工会、纪委、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科研处。
二、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调整情况
(一)机关党总支
总支委员会:谌洪琴同志任组织委员,杨力伦同志任宣传委员,李茂峰同志任纪检委员,袁馨同志任青年委员;
机关一支部委员会:袁馨同志任支部书记,韩飞同志任组织委员,王奔同志任宣传委员;
机关二支部委员会:谌洪琴同志任支部书记,陈洪超同志任组织委员,滕丽娜同志任宣传委员;
机关三支部委员会:杨力伦同志任支部书记,张庚斐同志任组织委员,周菀娇同志任宣传委员;
机关四支部委员会:李茂峰同志任支部书记,郭娅君同志任组织委员,张志同志任宣传委员;
(二)经济管理系党总支
总支委员会:黄章琼同志任宣传委员;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黄章琼同志任支部书记,程媛媛同志任组织委员,朱培同志任宣传委员。
(三)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王海涛同志任支部书记,陈菲菲同志任组织委员,陈华同志任宣传委员;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杨远明同志任支部书记,王亚华同志任组织委员,陈万平同志任宣传委员。
三、工作要求
1、请机关党总支按照支委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交接,明确支委成员各自工作任务;
2、请各党总支认真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12月30日